1、结婚以前的房屋结婚以后加配偶名字是一同财产吗
结婚以前房屋结婚以后加配偶名字,该房地产即变为夫妻一同财产。
从法律角度看,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结婚以前房地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结婚以后加名,等于房子产权的部分份额转移至配偶名下。
一旦完成加名,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时,该房子一般会根据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处置。双方有平等的处置权。不过,假如在加名时明确约定了各方的份额,那样在分割时会根据约定份额进行。譬如约定配偶占30%份额,那样在分割时这30%份额归配偶,剩余70%份额按出资等状况确定归属。
2、结婚以前房结婚以后加名,离婚时分割有什么法律规定
结婚以前房结婚以后加名,一般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地产转变为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分割遵循以下法律规定:
协议优先:双方可协商分割策略,只须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协议有效。
法院裁判: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种原因判决。考虑房子出资来源、双方对房子贡献大小、结婚时间长短、婚姻中是不是存在过错等。若一方结婚以前支付首付并还贷,结婚以后加另一方名字,法院或许会适合多分给出资方;若双方对房子贡献相当,或许会平均分割。但应该注意,加名并不意味着肯定对半分割。
3、结婚以前房结婚以后加名后一方擅自供应是不是合法
结婚以前房结婚以后加名,房子变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方擅自供应一般不合法。
依据《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些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一同共有人赞同,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结婚以后加名后若未约定份额,一般为一同共有,一方未经另一方赞同供应房子,是无权处分。
不过,若第三人符合善意获得条件,即受让时善意、以合理价格出售且已办理产权登记,第三人可获得房子所有权,另一方只能向擅自处分方请求赔偿损失;若不符合善意获得,另一方有权追回房子。
当探讨结婚以前的房屋结婚以后加配偶名字是一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时,除去明确其是一同财产外,还有一些有关问题值得关注。譬如加名之后,假如婚姻出现变故进行财产分割,分割的比率该怎么样确定呢?这一般要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地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原因。另外,加名的过程中会不会涉及税费问题也是不少人关心的,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之间加名可能免征契税,但具体政策各地有所不同。假如你对结婚以前房地产加名后的财产分割比率、税费缴纳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